員工照顧
員工照顧
一、各項員工福利措施
員工為公司重要資產,故本公司一向致力於勞資雙方和諧並且重視員工福利,以制訂各項優渥之員工福利措施來加強員工向心力,並達到公司與員工能夠共存共榮。
- 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提撥職工福利金,用以舉辦各項職工福利活動。例如:三節獎金,國內外旅遊補助、婚喪喜慶補助、生日禮金、住院慰問金、生育補助及購屋補助津貼等。
- 本公司員工皆享有勞健保、團保及退休金等。
- 員工調薪、獎金及盈餘分紅制度。
- 員工制服之配發。
- 免費提供中餐並針對因公加班之同仁提供免費晚餐。
二、員工進修及訓練制度
藉由職前訓練課程安排來協助新進同仁瞭解公司產品定位及未來發展,早日進入工作狀況。針對在職訓練部份,由各部門依實際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安排外部或內部教育訓練課程,藉以提升員工專業技能。
三、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為安定員工退休後的生活,依法訂定勞工退休辦法,每月依薪資費用總額4%之比率定期提撥退休準備金並儲存於台灣銀行專戶,以保障勞工權益。94年7月1日起併行採用政府新制退休辦法,依勞工薪資總所得提撥 6%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有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另依自願提繳率自員工每月薪資中代為扣繳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規定如下:
- 自請退休: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者,依同條例規定辦理)
-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2) 強制退休:員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得強制其退休:
- 年滿六十五歲者。
-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本公司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3) 退休金給與標準:
-
適用勞動基準法前、後之工作年資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或保留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前之工作年資, 其退休金給與標準依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二及 第五十五條計給。
-
具有前項之工作年資且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員工,其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規定之員工,本公司按月提繳其工資6%之金額至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
(4) 退休金給付:
-
本公司應給付員工之退休金,自員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工作環境與員工安全
提供一個安全友善的職場環境是企業的承諾,也是給員工的基本保障。所以建立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保障員工的職場安全與身心健康是公司首要的責任。
為達成『ISO14001:2015環境管理系統』及『ISO45001: 2018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的目標,公司依各單位性質所需,持續進行下列作業及活動:
-
廠區之門禁管理
-
執行消防安全檢查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辦法進行員工健康檢查
-
消防安全、健康、交通安全、生命救護(急救)講座
-
廠區5S工作宣導及檢查、消防安全演練計畫、環境應急預案演練…等作業
-
定期機器設備維修保養,以確保設備正常運作及操作安全避免環境汙染
-
推行綠化環境運動